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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执业者在粤港澳大湾区首阶段发展现况调研报告



           香港法律执业者在大湾区的发展现状和合作基础


           •   香港法律市场较为成熟,律所较多,业务类型广泛,但内地法律服务业务有待发展。

           •   香港律所目前在大湾区业务类型集中,竞争优势明显,但业务宣传途径有限、两地环境差异等原因
              阻碍业务开展;同时香港仍有很多法律执业者对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的认识有限。

           •   香港法律执业者在大湾区存在深厚的合作基础,大湾区律所与港所应当充分利用竞争优势,加强沟
              通交流,寻求多样化合作形式。



           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   香港律所在大湾区设立办事处与联营存在诸多方面困难,如配套设施不足、合伙联营准入条件、业
              务受理范围、律所服务收费、责任分担及监管等。

           •   大湾区律师对大湾区法律服务业合作未能深入了解,专业守则冲突和法律服务标准不同等问题限制
              粤港澳大湾区律所合作空间。

           •   大湾区三地行业管理差距仍需要协调,香港法律执业者在大湾区执业资格考试的形式、内容也需要
              完善。



           大湾区的法律服务需求及评价


           •   目前大湾区律师参与案件较少,参与案件类型多为涉外港澳台因素案件;大湾区律师在内地参与案
              件存在对内地相关事务办事流程仍未熟悉、有部分律师普通话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大湾区律师在

              大湾区执业存在着较大的需求。
           •   目前内地律所与香港执业者的接触、合作较少,接触方式多以直接业务来往为主,合作模式主要通

              过临时或固定的合作伙伴来完成;但大湾区内律所多有合作的愿景。
           •   香港法律执业者在大湾区具有熟悉境外法律和习惯、英语流利、具有国际业务网络等优势,获得内

              地法律行业从业者的好评;同时,香港法律执业者也面临着不熟悉内地环境、收费相对较高、在沟
              通上存在困难等相对劣势。



           香港法律执业者在大湾区的发展前景与策略分析


           •   国家政策与香港金融市场的活力为法律执业者带来新机会,香港法律行业在大湾区存在市场机遇与
              拓宽业务的空间。

           •   应当鼓励三地律师互相交流、增进了解,利用湾区现有法律服务业合作政策积极推进合作,创新合
              作运行模式,主动推动执业方式与行业监管衔接等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业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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