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規例向法律專業人士施加就客戶作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方面的責任。執業律師須﹕
- 在接受新客戶的指示前,取得該客戶的資料,以核實該客戶的身分
- 核實客戶的個別實益擁有人的身分
- 在若干涉及高度風險的情況下,就客戶進行更嚴格的盡職審查
- 持續監察客戶及其活動
- 就上述各項備存紀錄。
《執業指引P》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向律師、外地律師和會員律師行施加相似的責任。該等要求包括訂立和執行關於下列事項的政策和程序﹕
- 識别客戶及核實客戶的身分
- 就客戶作盡職審查(包括更嚴格的客戶盡職審查及簡化客戶盡職審查)
- 就客戶進行盡職審查的時機
- 備存紀錄
- 提升職員的認知及對職員提供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