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就法律、法律業務及法律程序事宜作出考慮、檢討,制定有關政策,並作出決定。 |
2. |
就法律執業的各方面制定政策。 |
3. |
考慮、檢討和提出法律改革建議。 |
4. |
協助執業者發展其業務。 |
5. |
委任和免除各執業者事務小組委員會和工作小組的主席和委員。 |
6. |
監督和審核各執業者事務小組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