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於2022年12月16日修订, 详情请参阅会员通告 22-827 (SD) (只备英文版本)。
已于2023年6月15日修订, 详情请参阅会员通告 23-363 (SD) (只备英文版本)。
已于2023年7月3日修订, 详情请参阅会员通告 23-419 (SD) (只备英文版本)。
已于2023年7月27日修订, 详情请参阅会员通告 23-485 (SD) (只备英文版本)。
[註: 有关修订目前只备英文版本]
内 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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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 |
第 一 章 | 专 业 操 守 原 则 |
第 二 章 | 事 务 律 师 执 业 |
第 三 章 | 获 取 指 示 |
第 四 章 | 收 费 |
第 五 章 | 聘 用 |
第 六 章 | 专 业 能 力 及 服 务 质 量 |
第 七 章 | 受 信 责 任 |
第 八 章 | 资 料 的 保 密 |
第 九 章 | 当 事 人 之 间 的 利 益 衝 突 |
第 十 章 | 诉 讼 事 务 律 师 |
第 十 一 章 | 与 其 他 事 务 律 师 的 关 係 |
第 十 二 章 | 与 大 律 师 的 关 係 |
第 十 三 章 | 与 第 三 方 的 关 係 |
第 十 四 章 | 专 业 承 诺 |
第 十 五 章 | 投 诉 及 纪 律 机 制 |
附 录 一 | 对 于 《 香 港 律 师 会 与 香 港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谅 解 备 忘 录 》 的 说 明 |
索 引 : 本 《 指 引 》 转 载 的 律 师 会 会 员 通 告 | |
分 类 索 引 : 原 则 编 号 及 / 或 原 则 编 号 与 评 析 编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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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载 全 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