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27日,律师会接待了由 30 位中国高级法官组成的代表团。代表团参加了由香港城市大学司法教育与研究暨香港法律查明中心举办的第 17 期中国高级法官研修班。

律师会的代表包括副会长黄巧欣律师、理事暨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郑宗汉律师,以及理事袁凯英律师、马康利律师、侯百燊律师、岑显恒律师和郑程律师。

会上,一众理事强调了律师会作为律师专业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对维持高专业水平方面至关重要。介绍环节后,代表团积极与律师会分享他们的观察。

会议期间讨论了广泛的问题,包括律师与大律师之间的区别,以及律师会与内地和其他司法管辖区同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这些关系是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和参加各类大型国际法律活动建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