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8日,会长汤文龙律师以香港代表团团长的身份访问新疆。该代表团由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组织,并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支持。代表团有超过20名成员,他们来自律师会、大律师公会、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的法律学院的副院长、立法会议员及其他法律团体的法律界人士。
在访问新疆不同城市(包括乌鲁木齐、喀什、伊宁和霍尔果斯)期间,代表团与不同部门的代表会面,以了解新疆的最新发展,包括法制委员会、司法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律师协会和企业公司。
透过与新疆官员、专业人士及商界人士面对面的交流,以及亲身感受新疆的快速发展,代表团看到了香港与新疆两地法律专业人员更紧密互利的合作的大好机会。